西安市公安局关于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和残特奥会期间实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管控措施的通告

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和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顺利进行,保障赛事活动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期间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管控措施,经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就赛事期间实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临时交通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禁行时间

2021年9月13日至9月27日、10月20日至10月29日,每日零时至24时。

二、禁行区域

西安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三、禁行规定

确有运输需求的涉及生产、生活必需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临时通行证,并按照规定的时间、线路行驶。

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特此通告。



西安市公安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