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按照党工委、管委会和市局的统一部署,分局不断加强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努力提高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质量,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一)组织机构

分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就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加强各类政务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条例》,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的警务政务信息,加快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按照上级公安机关要求,分局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成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由局领导按照分管工作进行政务公开信息审核,政秘科组织协调相关科所队室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二)管理制度

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涉密文件不公开,其他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主动公开”的原则,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制定了《公安经开分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执行《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办法》、《违反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同时,还制定了《分局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进一步改进了办事拖拉,督办件不及时回复等问题,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办事效率。

(三)培训宣传

2022年,分局多次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及保密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10

行政强制

31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8.91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新成效,但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力度、深度、广度上看,还存在以下问题:

1.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2.宣传力度不够;

3.信息公开容量、内容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需求,距离领导和群众对我们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有待改进。

下一步,我局主要从以下四方面着手,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办理申请信息的能力。认真学习《条例》,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是我们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

2.进一步明确责任,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构,落实人员,切实为办事人员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3.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积极探求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的多样性,特别是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加强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宣传栏等手段,使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信息公开的建设意义和发展现状,引导其正确行使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