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要求,现公布2021年公安长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详情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公安长安分局按照《条例》要求,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公安机关职能作用,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出发,不断健全和完善“互联网+”业务服务平台,着力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打通便民利民通道,践行“让群众只跑一次路”服务宗旨。今年来通过规章制度健全、细化工作措施、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等工作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方面。今年来,分局法制大队结合教育整顿工作,积极出台两项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在网上公开;治安大队的犬证、危爆、KTV、洗足浴管理等业务的网上预约信息20余条;户政大队主动公开的9项落户业务全年累计受理办结2060余条;法制大队主动公开行政处罚信息1120条;警务保障科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身份证工本费、保安员资格培训费)信息情况进行了主动公开;政工科灵活利用微信、微博等有效宣传形式,向社会累计公开各类便民利民信息及政务信息950余条,目前分局微信公众号订阅用户达245706人,日均阅读量突破3000+,多篇文章被人民日报《客户端》、新华社《客户端》、中央政法委长安剑、《法制日报》、《人民公安报》及陕西政法、陕西警方、西安发布、西安公安等中省市及报刊及政务新媒体平台转发报道。

政府信息管理及平台建设工作方面。我局积极加大对政府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力度,定期对政府门户网站信息进行更新,安排专人每日进行运维,及时对分局工作动态信息进行推送,全年共公开推送动态信息120余条,全面直观地向社会展现了长安公安工作。

监督保障工作方面。公安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50条第4项规定,将政府信息管理及平台建设等工作纳入全年目标责任考核,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在今年的目标责任考核中,取得第二小组第四名(第二小组共10家单位)的好成绩,被市局评为优秀等次单位。在2021年“公众满意度”测评中,由我局负责的“社会治安满意度”测评成绩83.88,位列全市第二名,同比去年81.4的成绩上升了2.48个百分点。在“平安建设满意度”测评中,社会治安满意率、公安队伍满意率、交警队伍满意率”等三项考核指标全部实现同比提升目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20

行政强制

91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8809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公安长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尤其是户政业务方面,群众预约、咨询、查询及办理的频次显著增高,但在治安、网安、出入境、禁毒等互联网业务办理方面参与度不高。为进一步推进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安分局从以下方面进行了改进:

是加大宣传,不断提升群众参与率由政工科牵头户政、治安、网安、出入境、禁毒等履行行政许可职责的部门,进行了互联网业务受理工作宣传,积极向社会公布受理业务的内容、要求、标准,及注意事项,使群众充分感受到了“互联网+”的便利,积极参与其中。

加强运维,积极提升网上业务办理能力。进一步压实了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积极向社会公示工作职能范围,安排专人进行运维,确保了各项网上业务受理快、办结快,真正地让群众感受到便利。

是完善机制,加速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公开”信息平台的搭建与升级,充分使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持续、快速地推送了各类政府信息,提高政务公开的便捷性、高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公安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秘书、政工、法制、警保、治安、户政、禁毒、出入境、信访等9个部门的业务信息,在协同沟通方面要尽量做到定人定责,加快信息对接处理的效率。互联网上的业务受理与民警日常面对面的业务办理,工作模式及标准均有不同,建议市局相关部门定期组织专项培训和督察,切实提高“互联网+”业务的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