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局、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出稳步推进、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年来,分局依托门户网站、“雁塔公安”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载体积极推动政务信息向公众主动公开;通过“互联网+”平台,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办理的渠道,及时解答群众问题,回应群众关切;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依法按时回复群众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03

行政强制

9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68.25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趋于规范化、制度化,但是由于公安机关工作的特殊性,大量信息涉及工作秘密,因此在信息公开中难以满足部分群众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继续加强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和认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和要求,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安机关落实落地。

(二)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严格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