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分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公开的渠道和形式,着力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切实做到及时公开、依法公开、规范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20年,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人事职务类、政府采购财政预算决算类以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工作动态信息。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一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两微一端”等网络信息平台公开;二是通过案情通报会、单位内部政务公开栏、党务公开栏等公开有关文件政策;三是通过开展送政策上门、政策宣讲等活动,深入社区,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单等方式。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0年,分局在碑林区政府门户网站和西安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动态信息126条,人事职务类信息7条,政府采购财政预算决算类信息2条,累计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共计135条。微信公众号发布364篇,官方微博发布601篇,今日头条推送117篇,“两微一端”发布信息共计1082篇。

4.开展政策法规解读工作情况

2020年,分局围绕平安建设、扫黑除恶、防范电信诈骗和禁毒等工作,积极联系辖区企业、学校等开展相关讲座,组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深入辖区人员密集场所,采取张贴宣传海报、分发宣传资料、公布咨询热线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5.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一是受理“12345”市民热线,协调解决群众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020年,分局共受理“12345”诉求件1385件,及时回复率100%,办结率100%。二是通过信访信息系统工作平台办理信访业务,2020年,分局共登记信访件507件,办结507件,办结率100%。三是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涉及分局的人大建议3条、政协提案3条,分局逐条征求了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建议,均配合办理完结,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分局收到社会公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该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不予以公开。我局历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围绕市局和区委区政府重要部署,根据市公安局和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安排,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按时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和公开信息保密审查登记工作,及时上报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分局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探索多途径,多样式的信息公开平台渠道,目前已形成三类主要信息公开渠道:一是持续更新区政府门户网站、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内容,完善陕西(西安)政务服务网和陕西(西安)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等政务信息要素,不断提高互联网平台信息公开水平;二是依托 “西安碑林公安”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今日头条账号等自媒体平台进行公开;三是依托公安政务大厅电子屏、信息栏、公示板等进行线下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和《西安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规定》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业务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信息公开主动性不足;二是信息公开偏重于工作动态类信息,信息公开类别不均衡。

(二)改进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全面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二是深入学习相关政策文件,不断深化对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和梳理,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领域,做到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和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