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莲湖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市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分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有关信息,积极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工作中,坚持阳光执法和警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打造和谐警民关系。2019年,我局接到自然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6条规定,经研究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2

12

0

规范性文件

8

8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2

9014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

0

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加2

150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54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1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依法公开的认识还不高。管理部门之间统一协调不够,亟待在组织协调上加大工作力度。

二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建设还不足。在规范答复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在政府信息依法公开主及时性、系统性等方面机制体制建设上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是依法公开信息的数量还不高。信息公开的监管力度还不够。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不断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及时性的认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树立新时期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二是进一步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公开、依法回复,建立领导牵头、部门负责、专人办理的工作机制,在办理回复方面做到及时、公正、有效,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延期回复等情况发生,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三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加强监督管理,通过互联网、微博等新媒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发布群众和社会关切的重大事件、案件信息,对一些虚假信息及时澄清,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