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内容,现将2017年度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予以总结。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组织开展情况2017年,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务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公开的载体和形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实行党委统一领导、负责人主抓、各部门参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条块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全年共参加、举办有关信息公开专题会议7次接受培训125人次。二是深化制度建设。结合“放管服”部署,简化办事程序,大力推进政务、警务公开,寓管理于服务中,提升管理服务效能。加强“两微两站一端”(警务微博、微信、互联网门户网站、公安网网站、移动客户端)建设和管理,完善治安、户政、消防、外管等“互联网+政务平台”建设,简化并公开各类行政审批程序和环节,力所能及的让群众“最多跑一次”。三是推动信息化建设。不断深化分局“两微两站一端”网络信息平台建设,认真做好网站运维工作和网上办理服务工作,确保运行高效,为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服务群众提供载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分局主要通过警务微博、微信公众号、互联网门户网站、公安网网站、移动客户端,以及深入社区、行业场所,采取召开会议、集中宣传,悬挂横幅、张贴《条例》标语,分发各类宣传彩页、册子,制度、流程上墙等多种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各类信息公开情况
1、各类信息平台信息公开情况。省公安厅进一步加强政务网站核心公开平台作用,第一时间通过网站公开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统计数据、便民利民措施、重大工作部署和警务信息等重要信息。2017年,编发碑林公安公众号132期267条;通过碑林区政府站群管理平台和西安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541条;通过西安碑林公安官方微博发布各类政务信息700余条;向市、区级各类政务微信群推送美篇等工作信息163条。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2017年户籍新政更新14条,累计39条;“掌上户籍室”更新户籍政策11种(群众扫描二维码登陆后可查询相关户籍政策);通过各新媒介实现警民互动1200多人次。积极回应社会关注,拓宽传播受众面和覆盖面,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及时、更加有力。
一是通过召开新闻发通报、发布会,以及传稿件形式,在传统媒体、网络媒体刊发通报、公布警务信息。一年来组织召开新闻通报发布会16次,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发布各类警务信息522条。二是积极紧跟公安工作新形势,积极回应各类舆情。全年及时回应各类舆情信息135条,为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良好舆论基础,为提升“两率一度”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2、利用其他方式公开信息情况。积极开展宣传,如针对《西安市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和《西安市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分局及时组织警力,深入社区、行业场所,采取召开会议、集中宣传,悬挂横幅、张贴《条例》标语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第一时间让群众了解《条例》法律法规。营造浓厚氛围;对开锁业等3类涉企登记备案事项,和旅馆业等7类行业场所许可、备案流程清单向社会进行了公开;“最多跑一次”办事指南11种,办事指南包括办理地点、服务电话、办理时限、办理程序、收费情况、提供材料及说明、流程图等;户籍室户籍政策、居民身份证“三项制度”等宣传彩页7种,供办事群众取阅。
同时,通过向群众汇报工作、举办经营开放日活动、集中发还涉案物品等形式,主动展示公安风采,征求工作意见建议。全年共组织向群众汇报工作会29场次,举办警营开放日活动46场次,召开涉案物品集中发还大会3场次。
(二)受理群众投诉及处理情况。2017年,分局督察大队共接群众投诉237起。其中:警风警纪116起,查处116起;门户网站75起,查处75起;上级督办4起,查处4起;12389热线转来32起,查处32起;1900投诉受理专线3起,查处3起;群众来访7起,查处7起。按投诉类型分:工作不作为88起,执法态度问题20起,执法程序不规范31起,娱乐场所监管不力17个,违反警务纪律类11个,工作建议意见18起,表扬1起,求助10起,其他41起。阳光警务执法办案系统共接案件18起,其中:报警后72小时未收到查询编码7起;对警情结果处理不满意5起;报警后公安机关未处理警情、未及时处理警情6起。
(三)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
2、行政机关依申请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共4个:2个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掌握范围(其中1个以我局未按时以申请公开向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驳回其请求,后其重新提交了请求,我局依法答复);1个属于办理信访案件中存在的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不公开(复议维持);1个属于请求描述不清楚,要求其更正完善。
3、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任何收费。
4、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个复议都维持,0诉讼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分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的办理工作,对2017年已办复的5条人大建议、4条政协提案,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均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将办理结果及进度当面反馈给了代表、委员及相关群众。同时,按照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2017】78号督查单的具体安排,分局认真开展自查,并采取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了“回头看”。结合“一升一降”活动,分局主动上门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局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对不足的方面进行耐心整改,完善提升工作,赢得群众满意。
三、下一步工作。2017年,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存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贯彻执行和督导力度还需要加强和改进的问题。2018年,分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一)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渠道、公开时间以及发布格式方面的具体要求,并将公开要求固化为文件办理过程的必要环节,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提升办事效率。
(二)继续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深化、公开形式不断丰富,公开层面不断拓展的特点,紧紧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高的问题,通过媒体、网络等各种渠道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三)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不断强化政务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功能,充分发挥公安微博、公安微信和警务互动平台传播优势和互动特点,突出信息公开和办事服务功能,落实自有平台与上级平台的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工作,打造为民服务、接受监督的新型信息公开网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