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曲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西公党发[2019]9

中共西安市公安局委员会

关于曲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分、县局,市局各部门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西安市公安局委员会20181217日会议研究,决定:

  波同志任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治安管理局)综合处副处长;

赵建武同志任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治安管理局)综合处副处长;

元买生同志任西安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刑事侦查局)综合处副处长;

邰小宁同志任西安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刑事侦查局)综合处副处长;

姬爱民同志任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管理局)综合处副处长;

  欣同志任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管理局)综合处副处长;

  宇同志任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管理局)科技处副处长。

因原机构更名或撤销,以上同志原任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另行免职。

 

 

 

中共西安市公安局委员会     

20191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