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刘小刚李平娃同志免职退休的通知


西公党发〔2018〕85号

中共西安市公安局委员会

关于刘小刚李平娃同志免职退休的通知


各分、县局,市局各部门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接中共西安市委政法委员会(市政法字〔201859号)文件通知,同意免去:

刘小刚同志西安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支队(公共交通分局)调研员职务,退休。

接中共西安市委政法委员会(市政法字〔201862号)文件通知,同意免去:

李平娃同志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大队大队长职务,退休。


中共西安市公安局委员会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