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交警: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让交通事故处理赢满意

      近年来,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进交通治理和警务创新,努力实现“事故少、秩序好、服务优、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有效维护了辖区道路交通的和谐稳定。2021年至今,事故中队先后被省交警总队评为“优秀中队”,被市交警支队评为“零亡人中队创建活动先进中队”等荣誉称号,连续三年事故案件无行政诉讼和引发的信访问题,先后收到群众送来锦旗100余面。

建章立制,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建立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范化监督机制,定期组织民辅警开展培训学习,提升民辅警业务素质。从事故接处警到现场勘查、事故调查认定、事故调解,做到规范、及时、细致、全面。紧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事故中队长、法制员、主管领导三级把关审批制度。建立大队领导案件评查制度,确保交通事故处理全流程规范。

紧盯重点,确保责任公平公正

      为确保事故责任认定公平公正,事故中队始终坚持事故责任研判制度,一般以上交通事故及复杂疑难交通事故全部通过集体上会研究讨论定责,对争议较大的案件及时对接上级部门,听取指导意见,使群众在每一起交通事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2021年来,大队复核案件量呈现个位数且逐年下降。2023年事故中队处理的8000余起交通事故,仅有一起复核案件,且被维持,全年无行政诉讼和信访案件。

加大逃逸侦破力度,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群众利益无小事。对于肇事逃逸案件,事故中队始终坚持逢逃逸必破的工作要求。2021年以来,辖区发生逃逸案件百分之百侦破。对于逃逸案件违法人员坚持从严从重处罚,一律行政拘留。2023年,依法行政拘留逃逸案件违法人员40余人,有效打击了肇事逃逸等严重违法行为,保障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加大事故调解,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一场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双方当事人因情绪激动、法律知识受限等因素影响,往往不是交警定责便可一劳永逸解决好的事,如若置之不理,事故双方的矛盾可能进一步激化。为了化解群众矛盾,最大限度减少社会矛盾隐患和不稳定因素,事故中队建立复杂事故三级调解机制,主动做好事故调解工作。2021年来,大队党支部提出了“打通事故处理最后一公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公安交警公正认定、公益律师法律释疑、街办司法综治中心政策解答三级部门联动的调节作用,衍生事故处置触角,变被动调解为主动化解,三年来,共调解各类交通事故10000余起,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用耐心、真心、关心换取群众理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