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鄠邑分局连续成功救助国家野生保护动物

近年来,公安鄠邑分局持续加强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力度,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救助等工作,积极营造警民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为野生动物活动、栖息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2024 年4 月27 日,公安鄠邑分局人民路派出所接辖区群众报警称:在鄠邑区烟草局家属院发现一只疑似梅花鹿的小动物,并称此动物一只腿部受伤,求助民警。

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出警,经过民警仔细认真的查看辨认,确认该动物为麂子—国家二级保护动物,2000 年8 月被列入国家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民警小心翼翼地采取救助行为,最终成功将麂子救出,并立即送至林业局进行专业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