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这些人喝酒开车!(附醉驾名单)

为持续深化“冬春行动”开展,西安公安交警根据假期前后交通管理工作特点,在春节期间坚持“重点违法打击不停歇”,针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三超一疲劳”、货车农用车违规载人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开展全市集中整治,结合春节期间群众走亲访友出行特点,强化午间及零点后等重点时段勤务部署,加强午间酒驾查处力度,并在每晚坚持出动不少于400名警力,全面加强夜间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查控工作,全力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严防交通事故发生。

曝光

这些人,喝酒开车!

2024年2月8日至2月12日,全市共查处涉嫌醉驾27起。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5)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6)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西安公安交警提醒您

请广大驾驶人切记

饮酒会使人意识模糊

反应力下降

发生交通事故害人害己

请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不要一时冲动造成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