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
关于召开货车通行管理措施听证会的公告

按照《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相关工作要求,我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发布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过境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西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我局按照法定程序牵头组织召开加强柴油货车通行管理措施、过境货车通行管理措施听证会,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拟定于2023年9月22日上午9:30举行

会议地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太白南路222号)

二、听证事项

对《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过境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措施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陈述人名额为15人至25人,其中:

(一)本市年满18周岁,从事货车通行相关工作的群体代表5-10人,关注货车通行管理措施有关的市民5至10人,从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二)市、区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或者专家共5-8人。

(三)媒体代表2人。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市居住或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西安市公安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

自本公告之日起,可以开始报名。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统一填写《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报名表》(附后)。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等。填写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报名表》后,于公告之日起3日内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GJHCRX@163.com。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西安市公安局将于9月19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参会人员名单,通知听证陈述人听证会确定时间、地点并送达听证陈述人相关听证资料。与会听证陈述人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并在听证会前准备好发言提纲。

联系人:邵译琪       联系电话:86755132

附件: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报名表.doc



西安市公安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