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诚信承诺书

一、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法治公安建设质效,严格依法履行公安机关法定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政务公开,阳光透明。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省、市关于政务公开有关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合法、便民、准确、及时原则,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及执法公开。

三、勤政高效,利民便企。开展“三下”活动,关注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过“联访解”“暖心警务会客厅”“警民网上心连心”等联系和服务群众机制,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利、高效的公安政务服务。研究出台便企政策措施,及时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四、守信践诺,接受监督。开展政务诚信建设,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以及各类经济社会活动中讲诚信守契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深化诚信突出问题治理,提升信用监管效能。畅通线上线下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进建商”机制,主动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共同推动西安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五、廉洁履职,从严治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压实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监督惩治,持续推进清廉警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