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名外籍人员居留许可宣布作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以下1名外籍人员所持居留许可宣布作废,居留许可作废日期自公告10日后起算。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1、GEBREMARIAM MIKIALE GEBRESLASE,男,1989年3月30日出生,埃塞俄比亚籍,护照号码:EQ0069794,居留许可证号码:101232621,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3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