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关于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和残特奥会期间实施道路交通噪音污染管控措施的通告

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和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顺利进行,进一步优化十四运和残特奥会期间我市道路交通环境,减少交通噪音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经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就赛事期间实施机动车禁鸣喇叭临时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禁鸣时间

2021年9月13日至9月27日、10月20日至10月29日,每日零时至24时。

二、禁鸣区域

西安市绕城高速(不含路)、三环路(含路)以内道路,及绕城高速东城大道(含路)以北、G210国道西韩公路段(不含路)以西、秦汉大道(含路)以南、尚宏路(不含路)以东围合区域内道路。

三、其他事项

(一)经相关部门核准安装警报器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急管理车等特种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可使用符合规定音频的喇叭和警报器。特种车辆使用喇叭和警报器,应严格控制对各类国家考试考场及夜间居民生活的影响。

(二)禁鸣区域内,机动车在紧急避险、救助危难等特殊情况下,可临时使用喇叭。

(三)除本通告禁鸣时间外的其他时间,按照我市道路交通噪音污染管控相关规定执行。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图解丨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和残特奥会期间实施道路交通噪音污染管控措施



西安市公安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