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以下3名外籍人员所持居留许可宣布作废,居留许可作废日期自公告10日后起算。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1、KIM MOOSUNG,男,出生日期:1983年05月01日,护照号码:M89471394,居留许可号码:08597698,居留许可有效期:2020年03月01日;
2、RAO MUHAMMAD MUNEEB IQBAL,男,出生日期:1981年11月16日,护照号码:BC9990913,居留许可号码:09440402,居留许可有效期:2019年09月20日;
3、CHITMANY CHANTHIDA,女,出生日期:1994年10月17日,护照号码:P1069398,居留许可号码:09328528,居留许可有效期:2021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