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局宣布以下2人所持居留证件作废。宣布居留许可证件作废的决定自公告发布第11日起生效。
KHAN KHAN IRFAN,男,国籍:巴基斯坦,护照号码:ZR4131162,工作类居留许可号码:102401396,有效期至2024年7月15日。
URAZBAYEV KUTLUGBEK,男,国籍:哈萨克斯坦,护照号码:N12642853,学习类居留许可号码:102400441,有效期至2024年7月10日。
特此公告。
西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23年12月25日